2017年春季
沧州市教师资格证认定信息
公 示
按照教育部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及《沧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》(沧教师函[2017]2号),沧州市教育局对各县(市、区)统一提交的现场认定材料进行了受理、复核,经领导审批、认定,教育部认定网站已经生成证书号码。
现对本次认定人员的信息及证书号码予以公示。(见附件)
按流程要求,6月12日-23日组档备案、打印证书。6月26日-30日各县(市、区)审核机构到市认定机构填表、验印后领取本机构上报合格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。7月1日-5日各县(市、区)审核机构完成本机构证书和申请表的发放工作。
沧州市教育局